本报讯(通讯员胡志卉)4月25日一大早,市民王先生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为新买的爱车上牌照。选到心仪牌照后,在车管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王先生成为我市首个成功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市民。
4月25日起,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湖北为首批推广应用省份之一。我省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4月25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共办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业务94笔。为确保推广应用实效,车管所积极进行业务测试,并通过互联网、大厅宣传展牌等方式加大宣传。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粘贴纸质标志。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还将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方便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