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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6月21日,葛店进行全民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19:23 来源: 鄂州融媒

葛店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地区组

葛店开发区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防控策略,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开展全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测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1日。

二、检测人员范围

原则上自3月25日后已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后无发热、咳嗽等特殊症状的人员,可不再进行检测,其它人员应检尽检。具体如下:

1.所有发热疑似病人及发热留观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2.境外入(返)葛店开发区人员;

3.疫情期间留居武汉,解封后来葛店开发区人员;从其它疫情中风险以上地区来葛店开发区人员;

4.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复学学生,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

5.复工复产人员;

6.公共交通工具、大型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集贸市场、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7.疫情期间参与社区新冠肺炎防控的一线人员;

8.特殊场所(养老院、精神病院、儿童福利机构、羁押场所等)新进人员;

9.户籍所在地为葛店地区人员(凭身份证、户口本、村、社区证明);

10.长期居住在葛店地区人员(凭房产证、小区物业证明,无物业小区凭所在村、社区证明);

11.在葛店开发区就业创业人员(所在地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证明)。

三、检测机构:因时间紧、任务重,除市指定我区柏华实验室外,可选取其它有资质的机构参与。

四、责任分工

1.社发局(葛店镇)负责村、社区、无物业小区检测组织工作;

2.房产局负责62个物业小区检测组织工作;

3.经发局负责全区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检测组织工作;

4.住建局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和企业在建工地人员检测组织工作;

5.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工地人员检测组织工作;

6.市场监管局负责商超、餐饮、集贸市场、窗口单位等工作人员检测组织工作。

五、统筹安排

1.地区组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区核酸检测的统筹协调(责任人:易洪波、彭王笛);

2.医疗保障组负责协调检测机构采样人员培训,现场指导(责任人:姜霞、王友军);

3.财金局负责检测经费保障(责任人:王建华、朱丽芳);

4.公安局、执法局负责做好采集点的安保等工作(责任人:李斌、范先超、吴述华、郝超伟、孟昭春、董洁儒)。

六、有序推进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张贴告示、电话通知等方式逐户告知,预约居民分批次前往采样点接受采样;

2.做好信息录入:各包保单位要认真填好核酸检测登记表,严格按我区核酸检测方案的人员范围来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不乱登、不错登、不漏登。登记表由人员所在单位和包保干部双签字后备份;

3.维护现场秩序: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每个采样点落实“一点一专班”工作机制,即每个采样点要有属地主管部门人员、包保干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或执法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合理选择集中采样地点,保持通风良好,居民步行可达。在采样点合理设置入口、出口、登记和样本采集处。室外采样点需搭建工作帐篷和工作台,设置人流隔离设施;

4.及时汇报情况: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防控指挥部,检测信息每天下午五点半上报地区组和医疗保障组,地区组和医疗保障组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5.加强督导检查:区防控指挥部将组织专班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执行工作有力度、有速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表扬。督查通报每天下发。

【责任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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