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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59 来源: 鄂州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张兮)7月5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究决定,市防指定于7月5日14时启动我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经报请市防指指挥长同意,市防指定于7月5日2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入梅以来,我市降雨量387.5毫米,比常年偏多5成,7月2日以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江河湖库水位急剧上涨,7月5日20时,长江水位24.40米,超设防0.90米,梁子湖及鸭儿湖水系全线超设防,8座水库超汛限,5座水库溢洪。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我市近期将进入连续性强降雨时段,此轮降雨,雨带稳定,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致灾风险很高,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Ⅲ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上齐领导、上足劳力。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迅速组织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报预警、群众转移安置等再部署再落实。

强化防汛战时纪律,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警,为防汛救灾提供决策依据。遇突发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责任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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