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肖爽)近日,鄂州市财政局印发第三批财政资金支持类“免申即享”清单,将重大创新平台补贴、有机农产品认证奖励、知识产权奖励、重大工程类企业奖补、服务业品牌化建设奖补、服务业经营主体奖励、发展总部经济奖励、头部企业奖励等19项惠企政策纳入“免申即享”范围。
据悉,在此之前,鄂州市财政局已经发布第一批、第二批财政资金支持类“免申即享”清单,共涉及33项惠企政策,第三批清单印发后,该市财政资金支持类“免申即享”事项已经扩大到52项。
第三批财政资金支持类“免申即享”清单涉及国家级平台及科创中心,省级平台及科创中心,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企业,工作室,投资项目,文艺作品及各类社会组织等多类主体。这些市场主体无需主动提出申请、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即可享受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奖励标准从5000元到1000万不等,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6月28日,鄂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措施》,包含扩大投资、鼓励消费、促进出口、稳定就业、降本减负、激发创新、要素保障7个部分46条措施,助力打通发展堵点、激发创新活力、稳定社会预期,持续释放加力稳增长的强烈信号,提振发展信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推动“46条政策措施”早落地、早见效,精准直达企业,鄂州市财政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范围,加快动态更新,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原则,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
据悉,实施财政资金支持类“免申即享”以来,鄂州各部门从被动服务逐步向主动服务转变。不少企业表示,享受政策的时限较以往大大缩短,从以往的“找政策”到现在的“资金上门”,政府部门落实政策更加具有针对性、高效性,企业享受政策的便捷度及获得感得到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