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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鄂州仲裁委汇聚110名“行家里手”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08:1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金康 通讯员 胡彦)11月1日上午,鄂州市召开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鄂州市司法局局长成华丽,就仲裁制度及鄂州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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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金康 摄

成华丽指出,这里所说的“仲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受到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的选择,是因为与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

其优势主要分为意思自治、专家断案、信息保密、高效快捷四个方面。是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选择哪个仲裁机构、仲裁员的选定、开庭方式等方面,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仲裁员队伍是由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由专业人士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保证了裁决的准确性和纠纷解决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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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司法局局长成华丽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记者 金康 摄

仲裁实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限为4个月,简易程序的案件2个月内结案。同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不能上诉,立即生效。

成华丽说,鄂州仲裁委员会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筹建,2023年1月6日获得省司法厅批准登记注册,并通过司法部备案。今年4月26日,鄂州市举行了鄂州仲裁委成立暨揭牌仪式。

鄂州仲裁委由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设立,是全市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定机构性质、不定编制,是“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首届鄂州仲裁委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1人及秘书长1人组成。常设机构为秘书处,下设综合发展部、立案部、案审部、临空经济区仲裁服务中心四个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目前,已初步建立一支政治可靠、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业务精干的仲裁员队伍,首届110名仲裁员均是来自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经济贸易、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行家里手”。

【责任编辑:王焱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