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和核对。现将我市2019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鄂州市范围内,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登记。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年龄在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年龄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网上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关注“中国民兵”微信公众号(ID:zgmb66720726),点击“兵役登记”,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做好进站登记的准备。
2.进站登记。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接受初审初检,进行正式登记。没有条件的,可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直接到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3.作出结论。各兵役登记站根据登记和初审初检情况,依法提出应服、缓服、免服、不得服役等结论意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四、登记地点
各乡镇(街道、新区、开发区)、高校设立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表,并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大学生由就读学校负责组织登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学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地乡镇(街道、新区、开发区)武装部会同所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组织登记。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的要进行联合惩戒。
六、政策咨询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中国民兵”微信公众号
2.电话咨询:
鄂州市征兵办:0711-5059621
鄂城区征兵办:0711-5059510
华容区征兵办:0711-5059530
梁子湖区征兵办:0711-5059560
鄂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