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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11:28 来源: 鄂州新闻网

1月8日,鄂州市税务局开出2019年第一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税收完税证明,标志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成功启动运行。

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重点督办的改革事项,2019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经过前期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紧密协作和系统调试,市社保局于2018年12月26日及时将认定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一单认定、一次征收、分别缴库(户)”的原则,从2019年1月起,由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登录税务系统申报缴纳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为确保各参保单位顺利完成缴费工作,市社保局联系鄂州市杜山镇财政所作为测试单位,于1月8日上午到市税务局办事大厅办理现场缴费测试,成功开出了首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税收完税证明。

【责任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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