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闯、范国猛等3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一案,由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闯、范国猛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7年4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周闯、范国猛等人非法聚集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鄂城区百子畈、范家墩一带盘踞多年,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一定区域内生活的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对一定行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重要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追究上述被告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