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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邻不如110?湖北无效报警占比达51.2%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15:46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小萍、通讯员杨保华)“喂!110吗?我家的门打不开了……”“我衣服被风吹到对面阳台上了。”“我的车被其他车堵住了,需要移车。”类似报警,都不是公安110负责的范畴。

2018年,湖北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报警823万余次,非警务类警情579.3万起,占总警情的70.1%,无效报警占总警情的51.2%。其中,黄石一男子一年内28次拨打110报假警。另有一男子醉酒后,一晚上连续200多次拨打110。

公安警力资源紧张。湖北省平均每天110电话呼入量达到2.3万个左右,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平均每2分钟就有一起110报警电话,每5分钟就会调度一起有效警情。乱报警、报假警等行为,会因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导致真正需要报警求助的电话无法打入,延误警情处理。

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是违法行为。2018年,湖北公安机关共处理34名长期多次恶意拨打、报复拨打110的人员。

宜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科长刘涛表示,虽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110。但110是群众在遭遇紧急情况时的“生命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广大群众一定要珍惜110使用率,正确拨打110。

据介绍,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的范围主要有:紧急报警类,包括恐怖袭击类警情,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群体性事件,火灾、交通等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紧急求助类,包括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溺水、坠楼、自杀等,需要公安机关立即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在确定区域内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查找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受理投诉类,包括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的行为。

湖北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立110社会联动机制,依靠政府“12345”热线,主动联系本级政府,推动出台了110联动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了联动平台建设。政府职能部门,水、电、油、气、旅游、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签订联动协议。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联动单位无缝对接、及时流转信息,确保非警务求助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目前,湖北省82个报警台全部建成了公安部要求的110社会联动机制,2018年有效分流警情127.3万起。

【责任编辑:瞿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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