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程勇、梁学东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对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出了具体要求。
昨日,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介绍,全省法院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从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陈学强伙同他人成立四家公司,招募其他18名涉案被告人,于2011年7月起,以四家公司名义,面向社会发行“老年公寓”金卡、钻石卡等,承诺既可消费,又可在期满后还本付息。案发后,有2745名办卡人1.9亿余元资金未能归还。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学强判刑9年,并处罚金45万元;对其余18人判处5年6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财富管理、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领域的案件,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严惩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
被告人覃业宪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非法占有其管理的村民优抚款(低保资金)1.2万余元;其还利用担任村干部形成的影响力,与相关公司和个人勾结,大肆非法开采铁矿。法院以贪污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对覃业宪判刑3年6个月,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
湖北法院一直妥善审理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涉经济领域案件。依法严惩扶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
据省高院副院长田昌兵介绍,2018年1月至12月,全省法院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工伤赔偿等涉农民工权益案1626件,执行到位1.03亿元。
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122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介绍,省高院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省三级法院共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122个,省高院、武汉、宜昌、十堰、汉江中院、武汉海事法院试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3612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滥伐林木、制污排污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妥善办理污水排放、电磁辐射污染等涉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
十堰中院审理的十堰市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古文秀污染环境案,省高院审理的镇江市自来水公司诉韩国开发银行投资公司水污染损害赔偿案,均依法维护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及长江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度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