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 记者刘建维摄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瞿祥涛、刘建维)“过去有个误区,认为有了社会矛盾就是公检法几家的事情,但老百姓面临具体的社会矛盾时,未必要诉诸法律来解决。”1月15日,湖北省人大代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表示,要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在王健代表看来,如果基层组织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合理,且能一环套一环,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就能有效衔接,“对于社会矛盾,一些可以通过基层组织来解决,一些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还有一些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王健代表认为,基层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以及基层调解组织都要进一步完善、配齐配强,要解决基层组织留不住人的问题,发挥基层组织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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