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袁一鸣 通讯员李斌)2月21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四起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涉及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宣传,违反保健食品相关管理规定,直销企业经销商从事传销活动等多个违法行为。
案例一: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捣毁一制售假冒性保健产品窝点
执法人员接举报后在仙桃市干河办事处军垦路附近一仓库内,查处大量性保健食品、药品的包装纸盒,产品说明书、标签、原材料等物品及加工设备。现场还存放大量已分装完毕的标注为肾宝片等30多个品牌的性保健食品、药品成品,均涉嫌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机器设备1台,包装材料11吨多、半成品和原料1吨多、成品4600多盒。2019年2月18日,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公安部门进行移送,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之中。
案例二:曾都区食药局查处一起食品宣传治疗效果案
随州市曾都区府河民康大药房销售的产品“红钻伟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注,暗示具有治疗疾病作用。该药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案例三:京山市工商局查处一起网络虚假宣传案
京山县新市镇味原食铺在“拼多多”网店平台销售时,对外宣传:“黑豆具有软化血管、滋润皮肤延缓衰老,对高血压、心脏病、肝脏、动脉硬化有益、防止大脑老化等有药用功效”、“黑芝麻和桃胶有降低血压和降血脂功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属于禁止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立即监督该店铺对广告内容进行了删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处罚。
案例四:安陆市工商局查处一起直销企业从事传销案
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经营许可证》,但在湖北没有直销区域。当事人龚淑云取得华林酸碱平公司报单中心店资格后,以“龚淑云销售团队”名义在湖北区域大量介绍人员购买产品加入其销售团队,并积极发展下线骨干扩大其团队规模,虚构患者案例、夸大产品功效进行宣传,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以下线会员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人员的奖金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安陆市工商局对龚淑云及三名团队骨干处以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近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