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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文护航 “15条”,为民营经济撑起一片艳阳天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2日08:49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吴文娟 通讯员 李文成 李斌

民营企业是稳定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我省民营经济创造了全省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税收,70%以上规上企业研发投入,80%以上新增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实有私营企业数量达108.40万户,私营企业户数首次突破百万大关。

为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聚焦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三门”“三山”和堵点、痛点、难点,聚合市场监管职能资源,推出15条政策举措,全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发展环境。

6月底前将企业开办压至3个工作日内

取消24类产品的发证前检验

借助机构改革契机,省市场监管局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物价执法和知识产权服务等职能,打出“放管服”改革组合拳,送出“强筋壮骨”政策包,让民营企业进得来、活得好。

更加彻底地“放”。聚焦民营企业“需求点”,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统领,全面推进企业准入、产品准入、食品药品许可审批改革,尽全力减证照、压许可、提时效。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6月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取消24类管理目录产品的发证前检验,将除危化品外的其他省级工业生产许可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内。探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告知承诺”等改革,许可时限压减到14个工作日内。

更加高效地“管”。清理废除涉及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严禁歧视、限制和排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开展企事业单位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行为整治,实行“订单式”打假。

更加优质地“服”。大力推进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服务民营企业“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强非公党建,每年重点扶持民营企业1000户,提高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

“部门端菜”转向“企业点菜”

精准帮融资降成本,助力民企“走出去”

融资难、成本高、“走出去”障碍多,是困扰民营企业活跃发展、成长壮大三大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解民企之困,变“部门端菜”为“企业点菜”,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等措施,有的放矢制定解渴、实用、利好的精准帮扶措施。

精准帮融资。主动为民营企业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和政银合作桥梁,支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守重”企业增信融资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和民办教育、医院、文化等企业融资贷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为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便利。

精准降成本。实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开展检验检测和计量收费“惠企利企”行动,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检验费实行减免、缓交优惠。大力整治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业协会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和水、电、气、热、电信等公用事业领域价费问题,加强商业银行在企业贷款中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检查,全方位推进民企降费减负。

精准助力“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到海外闯荡,我省民营企业面临不少挑战。省市场监管局依托职能,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进博会、中博会等活动,开展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助力民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支持优势项目、知名品牌和核心专利海外布局,提高民企国际市场竞争力。

此外,该局将开展市场监管干部“进民企、联万家、送政策”活动,建立政商交往、领导联系、走访调研等制度,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及时办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诉求,让民营企业“投诉有门、维权有路”。

《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干货满满——

1市场准入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取消24类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产品的发证前检验

★将除危化品外的其他省级工业生产许可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内

★将食品经营许可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内

2主体培育

★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

★每年重点扶持民营企业1000户

3产品质量

★每年帮助1万家民营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1000家民营企业向规上企业努力,培育100家标杆民营企业

★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落实每项标准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政策

★开展千家民营企业“优化计量、提质增效”行动

4解融资难

★支持民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守重”企业增信融资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推进民企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为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便利

5降费减负

★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实行科技型小微企业检验费减免、缓交,停止水电表、燃气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计量器具型式收费

★开展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推进收费停征、免征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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