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通讯员武纪宣)记者昨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并报销相关旅游费用,硚口区青少年宫党支部副书记王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风,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至今,任硚口区青少年宫党支部副书记。
2015年至2016年,王风在担任硚口区青少年宫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期间,利用单位安排其到兰州、青岛、厦门、乌鲁木齐等地参加公务培训活动之机,先后四次擅自改变差旅期限,增加私人行程到培训地周边旅游,并违规用公款报销部分旅游费用共计4951元。以上违规报销的费用,已由王风全部清退回青少年宫财务。
办案人员介绍,王风身为党员干部,在任硚口区青少年宫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并报销相关旅游费用,其行为违犯了党的纪律。王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