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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发布消费提示:警惕旅游消费陷阱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15:2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一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罗申华)“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外出游玩成为不少人的选择。4月17日,湖北省消委发布2019年第3号消费提示,要警惕旅游消费陷阱,开心出游满意而归。

旅游出行防范三大陷阱

除了低价游、强制购物等常规现象,随着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不少旅游消费陷阱的隐蔽性和模糊性更强。省消委揭露一些当前容易遇到的旅游消费陷阱。

行程和宣传严重不符。一些不良商家并不具备旅行社运营资质,也没有提供旅行服务的能力,确利用电商平台通过低价、超低价甚至虚假宣传来吸引消费者,达到损害消费者权益目的。

市民刘先生通过一个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北戴河三日游,玩回来却一肚子的郁闷,住的地方没有热水,很多景点也没去成。经调查,这个公众号运营商是一个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并没有旅行社运营资质。

预付式消费,安全难保障。预付式消费,已由线下转向线上。一些消费者投诉反映,之前通过预付的方式在旅行社app上购买旅游产品,在确定出行时间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预约已满或者是暂时无法出行,而且预付款不得退回。甚至出现有犯罪嫌疑人通过利用旅行微信公众号、微博、app等渠道,对外发布旅游产品,在明知道该旅游公司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仍然以低于成本价进行超卖以骗取客户预付款。

旅游变成推销大会,诱导消费者购物。消费者杨小姐投诉,在西双版纳旅游时,被导游带到一处傣家村寨后讲解员开始一场洗脑之旅,从介绍傣族文化、养生秘方到端茶倒水、排毒治病,开始推销银饰,结果杨小姐买到的银饰都是假冒伪劣的次品。

五招预防旅游陷阱

为此,省消委给出五条消费建议,帮助消费者预防可能出现的旅游消费陷阱,做到心中有数。

消费者在制定出行计划时要理性规划旅游消费需求,合理安排好旅游时间、线路;

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查验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切忌一时贪图便宜,进行盲目预付性消费;

出行前认真了解旅游项目和收费标准,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旅游购物时,多走访商店,货比三家,理性购物,也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搜索相关商品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

消费时要保留证据,妥善保留旅游合同,行程单,线上微信支付(注明交易原因)等凭证,以便维权。

省消委特别提醒:若在旅游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就近向辖区消委组织投诉或者关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右下方“我要投诉”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旅游委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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