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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基层就诊率2022年拟达65%以上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10:09 来源: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黄涛 通讯员毛旭)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到2022年,乡镇、社区等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意见指出,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以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一般为1-3个)网格,每个网格建设一个以1家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意见指出,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共体,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

意见要求,要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业务一体化管理;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而未设置的村,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其他村卫生室可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医共体内可依托县医院或者独立设置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统一化服务;在保章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互认影像、检查检验结果。

意见明确,建立县域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政府牵头组建,相关政府部门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

意见还要求,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将现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逐步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整合设置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和信息化等管理中心,实行医共体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管理,统筹医共体内基本建设、物资釆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营成本。

意见还对医共体的财务、信息化、医保支付、薪酬、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以及如何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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