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5月20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今年新增21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十堰、鄂州、仙桃等地入围。至此,我省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数量达39个。
据介绍,试点将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部试点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这项改革,我省先试先行,京山、大冶、枝江、武穴等18个县市区先后入选国家试点,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去年,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率为9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完成率为87%,超额完成年初省政府制定的“80%的村完成清产核资,70%的村完成清人分类”的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