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杨运红)湖北一女子假扮男人,同时与两名女子保持“恋爱”关系,骗取多人巨额财物。笔者5月27日获悉,这起诈骗案最近在大冶开庭审理,该女子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被处以1万元罚金。
今年不到30岁的湖北女子陈某,从小长相就显得很男性化,说话声音也比较粗,留着短发的她常常被陌生人误认为是男孩。在武汉一所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毕业后,陈某一直无正式职业。闲来无事,她突发奇想:利用自己男性化的特点,冒充成功人士身份骗取他人钱财。
2013年,陈某把自己QQ和微信信息等网络资料全部改成男性,在网上认识了90后女孩黄某。为了博取黄某好感,陈某编造了父亲下海在深圳做大生意、母亲等多名亲戚担任高官的显赫家庭背景,冒充国家干部与黄某交往,随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从2017年12月起,陈某先后以更换手机、购买公寓和小姨出车祸等各种理由向黄某借钱。黄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前后共向陈某转账2.05万元,供其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销。
看到钱来得这么容易,陈某觉得要“多管齐下,广辟财源”。于是,在与黄某“谈恋爱”的同时,她又于2018年1月以同样的手法和女青年彭某开始“恋爱”。半个月后,陈某就分别以编造的发小母亲出车祸、出国深造前给彭某买车等虚构事实向彭某实施诈骗,共骗取彭某7.4万元。
陈某在与“女友”交往期间,为了不被对方识破身份,陈某以自己家教很严、性格内向、尊重女友等等各种理由,一直穿衣服睡觉,让涉世未深的“女友”一直没有怀疑她的女儿身。
在同时与两名女性“谈恋爱”骗钱的同时,陈某连“女友”的闺蜜、自己的同学也不放过,先后以有能力租到武汉光谷黄金地段的门面做生意和小姨受伤住院为由,骗取黄某的闺蜜赵某某12.2万元。她还以开西餐厅、发生车祸等为由,骗取自己同学许某1万元用于日常挥霍。
大冶市检察院起诉书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2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采纳了检察院意见,日前一审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