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章巧慧 通讯员宋成梓) 6月24日,记者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不同情况的企业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最高将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近年来,宜昌市建筑业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改革创新、转型跨越,服务广大民营企业,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打造建筑千亿产业,建筑市场开工项目、房屋施工面积及竣工建筑面积等指标持续位居全省同等城市首位,开创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截至目前,宜昌市建筑施工从业企业达到804家,包括7家在宜央企和797家其他企业。2018年,该市建筑业产值1057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建筑业在经济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为保持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宜昌市于6月17日正式实行《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采取创新激励措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并拟定了5个方面共20条的推进措施。
根据发展目标,预计到2021年底,宜昌市建筑业产值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达到4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达到3家,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20%,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是企业。”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袁庆华说,《意见》对不同情况的企业适用不同的扶持政策。
其中,为大力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年产值达50亿元以上的企业,将以其2018年度实际纳税总额中的地方可用财力部分为起点,将其同比增幅超过10%以上的部分作为市政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拨付给企业。另外,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十强建筑企业,将按规定减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激励政策。
为加强对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政策指导,宜昌市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晋升为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支持发展企业总部经济,将对总部迁入宜昌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2019年-2021年每年实缴纳税总额中的地方可用财力超过300万元的,2019年按地方可用财力部分的30%进行奖励,2020年、2021年按地方可用财力部分20%进行奖励。
为引导工程提质创优,宜昌市将对获得“鲁班奖”的总承包企业,除省级奖励外,再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优质工程“楚天杯”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此外,国家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关乎国计民生。”袁庆华说,《意见》的出台,是宜昌市持续打造建筑业千亿元支柱产业的战略行动,下一步,宜昌市住建局将通过主动创新举措,把《意见》这项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全面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