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军华)7月20日晚,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周末夜查行动,在城区粉阳路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门前设卡查酒驾。
20时34分许,一辆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驶近卡点时突然停车,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交警注意,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摩托车拦下,发现驾驶人王某身上有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0.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王某晚上在家吃饭喝了一点儿酒,因家中水管损坏,急于出门买水管,驾驶摩托车上街被交警逮个正着。
20时40分许,又一男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缓缓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男子神色慌张。民警对驾驶员彭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彭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9.5mg/100ml,也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彭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会,酒足饭饱后,见天色已晚,便心存侥幸骑着摩托车往家赶,不料被交警抓个现行。
经查,王某和彭某均是货车驾驶员,王某持有A2E驾照,彭某持有B2驾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王某和彭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分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A照、B照将被依法降级,得知处罚结果后,王某和彭某均表示后悔莫及。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因一时贪杯铸成大错。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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