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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活垃圾将实行“四分”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08:33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倩倩、通讯员侯继光、雷华)8月2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推进生活垃圾“四分法”,并就具体分类征求公众意见。相关数据显示,近七成民众支持“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今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据了解,结合我省生活垃圾实际,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拟推行垃圾“四分法”,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投放,并提出了三种分类投放方案,第一种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第二种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第三种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

7月29日至8月2日,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就此通过“湖北日报微信公众号”“湖北日报微博”及湖北日报APP发起投票,向社会公开征求全省垃圾类别名称意见。初步投票结果显示,67.9%的网友支持第一种方案,31.9%的网友支持第二种方案,仅有0.2%的网友支持第三种方案。

多位网友称,第一种分类法难度较小,简明易操作。届时,相关设施上将以红、蓝、绿、灰四种颜色,分别代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正在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已有9个城市对垃圾分类立法,大部分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但对生活垃圾分类全国尚未统一标准。

据了解,46个城市中,超过80%的城市对垃圾分类采取“四分法”。如北京、沈阳、南京等21个城市采用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以及重庆、石家庄、太原等14个城市采用的“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法”。上海、邯郸等城市则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分类方式。多地调查显示,公众支持更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垃圾分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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