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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街头大狗“闲荡”行人避让不迭 主人遛狗不牵绳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16:32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晨)8月16日22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民警巡逻到长宁大道时,发现一只未拴狗绳的棕色宠物狗在路上溜达,这只大狗的主人不知去向,过往行人纷纷避让。巡逻民警在分局治安管理中心处突大队的配合下,合力将狗带离。随后,民警将狗的主人朱先生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告知朱先生,根据《荆门城市管理条例》和《关于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的通告》相关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犬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是我不对,真不好意思,我下一次一定拴好遛狗绳。”朱先生向民警保证。考虑到朱先生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在调查完毕后,依法给予朱先生罚款的处罚。

无独有偶,在另一个小区,民警将一直困扰该小区居民的黑白色流浪狗带走后,获得了居民的点赞。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遛狗千万条,牵绳第一条!荆门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遛狗牵绳并不是对狗的束缚,而是对他人的保护,对公共安全的保证,请广大市民文明饲养宠物!

【责任编辑: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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