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题:中国版纳斯达克渐行渐近 制度设计实现三大突破
中新社记者 陈康亮
中国版纳斯达克的脚步已越来越近。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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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此间分析人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在注册制试点、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方面实现较大创新和突破,有望推动该板块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试点注册制 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
《实施意见》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与此同时,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等。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的推出,将成为科创板乃至A股市场的亮丽风景线。这是中国A股第一次真正意义上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市场化改革:IPO标准设计将更包容,如淡化盈利指标考核,更侧重科技含金量及成长性评估;IPO审核将首次交由上交所独立完成,更好推进市场化。
董登新强调,科创板虽着眼高科技产业,但其最大特点和优势就在于包容性与开放性,这种包容性和开放性很大程度就体现在注册制的试点。比如有些科创企业发展前景好,但由于研发投入过多,导致财务数据并不亮眼,科创板可通过注册制更多地接纳、吸引类似企业上市,从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对此,华夏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轩伟亦表赞同。轩伟指出,科创板在制度设计方面更加市场化,也更注重和国际标准接轨。例如,试点注册制、上市门槛更为灵活等,都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现有框架的重要突破。科创板问世将给中国优秀的科技企业带来对接资本市场的全新机遇。
交易规则:20%涨跌幅+50万元门槛
新规拟进一步放宽涨跌幅限制,明确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停限制,之后实行20%的日涨跌幅限制。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从长期来看,科创板二级市场的交易规则应与成熟市场接轨,实行T+0、无涨跌限制等交易制度,以保持二级市场的活力与效率。但考虑到改革的平稳性,此次科创板并未如市场此前预期的实行T+0制度,但将涨跌幅限制由现阶段的10%扩大至20%。
对此,董登新亦持类似意见。但他进一步提醒,除扩大涨跌幅制度外,新规还拟将投资者的交易门槛之一设为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下同)。
董登新表示,由于科创板是新事物,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设定投资者门槛无可厚非。但同时科创板也需要引导场外资金入市,故而不能将标准定得太高。50万元的交易门槛低于新三板的要求,应该能平衡好引资金和防风险的关系。
退市更严:直接终止上市
新规拟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科创公司股票交易量、股价、市值、股东人数等交易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等;且科创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董登新认为,科创板的退市制度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严厉,这也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实施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及时清退市场的害群之马,才能确保科创板市场环境的优化。
付立春亦认为,科创板提出更严格的退市制度,符合市场预期。因为注册制意味着相对较低的上市门槛,这就要求必须有严格的退市制度与之匹配。注册制和退市制度,一个是进入市场化,一个是退出市场化。从国际经验来看,只有进、退两个市场措施紧密配合,资本市场才能形成活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