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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因穿山甲将被提起公益诉讼 吃穿山甲真的大补吗?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08:1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1人将因穿山甲走上被告席   常州金坛:保护“森林卫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图片来源:世界自然基金会

你所不知道的穿山甲

穿山甲是当之无愧的“森林卫士”。森林中的白蚁一方面会侵害树木,另一方面会排放大气中大约12%的温室气体甲烷,而一只穿山甲一年就能吃数千万只白蚁,能保护250亩森林免遭白蚁危害。然而,在我国某些地区,穿山甲由于其药用价值和“大补”传言而被大量捕杀食用。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穿山甲肉滋补又美味?NO!穿山甲携带大量寄生虫和病毒,食用穿山甲肉会增加患病危险。

穿山甲鳞片入药能治病,可以活血、下奶、消肿、排脓,甚至治疗不育?NO!穿山甲鳞片的主要成分是角蛋白,和我们的指甲没有区别。

市场上出售的穿山甲是养殖的,吃了不犯法?NO!穿山甲无法圈养和人工繁殖,市场上所有的穿山甲均来自野外捕获。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贩卖和食用穿山甲是违法犯罪行为。

穿山甲繁殖能力强,吃吃没关系?NO!穿山甲一胎只生一仔,远远低于人类捕杀的数量和速度,中国和亚洲的穿山甲已经极其罕见。早在2014年,中华穿山甲就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为极度濒危。

编者按 每年二月的第三个星期六是世界穿山甲日。在今年的世界穿山甲日来临之际,本报推出这篇报道,以期让大家意识到穿山甲的生态价值和所处的困境,采取措施保护穿山甲。

据报道,在过去的20多年间,中国的穿山甲数量减少了90%,整个物种处于“极危”状态。这些小动物的安危也牵动着检察官的心。日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对2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21名被告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非法收购、出售11只穿山甲造成生态资源受损的资源补偿费用88万元,承担专家咨询费1万元。

有人将穿山甲端上餐桌

2018年4月,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的举报线索:在常州金坛城区的一家饭店内,有人将穿山甲做成菜肴端上餐桌,价格高达上万元,饭店老板还对食客承诺有稳定的供货源,表示穿山甲是菜谱上可以长期供应的一道菜。

经过查证,穿山甲的来源指向江苏溧阳的一家水产批发店。这家水产批发店的迟某夫妇表面上做着水产生意,暗地里却贩卖野生动物,曾被警方处理过。迟某夫妇从上海进货,通过物流货车凌晨运到溧阳后进行交易,主要卖给溧阳、金坛等地的私房菜、野味馆,而上海卖家的上线在广东。一条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的利益链浮出水面。

经查,2018年4月至6月间,袁某、杜某等21人明知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每只6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深圳、上海等地收购,出售至溧阳、金坛等地的饭店供顾客食用。该案依法扣押穿山甲活体7只、冻体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2袋。

面对利益诱惑铤而走险

起初面对食客吃穿山甲的要求,被告人坦言也有过犹豫,担心出事,但最终抵不住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努力寻找穿山甲货源,并非法收购、出售。

2018年6月,两只活体穿山甲从上海市宝山区高某夫妇手中,以16640元的价格被出售给上海市嘉定区杜某;杜某以17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江苏省溧阳市迟某;迟某以1200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只出售给本市的李某,另一只以1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市的郑某夫妇;郑某夫妇又以11600元的价格转售给常州市金坛区沈某夫妇;沈某夫妇又以15780元的价格出售给本区的张某;张某只是帮忙跑腿找一家酒店加工穿山甲,就从中得利3800元;最终,这只穿山甲一个月之内经过6次转手后,以19580元的价格被端上了餐桌。从8000多元到1.9万元,每次转手都能从中获取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的利润。

据迟某夫妇交代,他们暗中贩卖穿山甲已有两三年,活体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一只或两只,冰冻穿山甲每次进货量是100斤左右。经查,迟某夫妇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活体5只,冻体189.7斤,熊掌1个。

受人追捧的野味并不健康

“穿山甲含高蛋白,可以补充营养,而且它的甲可以泡酒喝,穿山甲的血大补……”这是顾客食用穿山甲的初衷。所谓的“野味”“大补”,让众多食客趋之若鹜。该案经被告人互相印证的收购、出售的穿山甲为11只。这些穿山甲经过多次转手,悄悄流向餐饮行业,流入贪食野味的顾客口中。

然而,野味并不一定健康。据被告人交代,在非法交易过程中,为了让穿山甲增重多卖点钱,他们往往会向穿山甲的体内灌水、面粉团和石头等。端上餐桌供顾客食用的穿山甲也没有经过任何卫生检疫,所谓的营养成分和保健功效可想而知。

本案查处没收的7只活体穿山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健康状况极差,被送往野生动物园救助后,在两个月的人工饲养中陆续死亡,令人痛心。

破解难题,积极履职

据了解,穿山甲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评估为极度濒危物种,由于物种较为原始,对生态系统依赖大、体温较低且体温调节能力差、食性特化、先天免疫基因缺乏、容易得病等原因,事实上很难人工圈养。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损害生态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案被移送至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时,该院就积极开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和分析论证工作。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如何论证、如何确定诉讼请求、赔偿标准……一个个问题摆在眼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无疑增加了办案难度。

案发后,金坛区检察院主动介入该案,一次次开展案例研讨,明确证据标准和补证方向,还专门找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穿山甲专家组成员出具专家咨询意见。检察官为确保公益诉讼的可行性、权威性、精准性和典型性,层层破解难题,积极履职,结合专家意见,查阅大量资料,与多家单位会商涉案穿山甲的价值,最终依据原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及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等相关规定,确定每只穿山甲按照8万元的标准收取资源破坏补偿费。

今年1月,该院经过诉前公告、层报审批等环节后,正式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孙忠玲 潘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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