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2月24日电(记者张雅诗)《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日前公布,就不同专业发展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加强区内医疗和法律事务合作等。香港相关界别人士认为,这是一个重大机遇,借大湾区发展可将香港优良的专业服务带到内地,做到互惠互利。
规划纲要提出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密合作,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卢宠茂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内地医院推行“智慧医院”概念,效率较高,而香港医院在质量上较优。香港医护在内地建立教育培训和科研基地,给内地香港都能带来好处。
香港中文大学位于深圳的分校也有意增设医学院和直属医院,加强培育有关人才,将大湾区医疗服务提升至国际水平。
卢宠茂说,深圳和香港人员交往频繁,若香港方面能跨境在内地为港人提供住院医疗服务,内地港人的医疗需要便能解决。
在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方面,规划纲要提到要深化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措施,鼓励粤港澳共建专业服务机构,促进会计审计、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等专业服务发展。
香港会计师公会将成立委员会专门研究业界在大湾区的发展,及推动会计人才流通。香港会计师公会副会长江智蛟表示,公会将继续与内地有关方面就会计工作底稿问题作商议,他们计划先以少数公司为试点,试行整个流程需涉部门及程序,再决定以后的做法。
规划纲要建议加强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问题。
执业律师黄国恩指出,香港律师具有国际视野,在商业法律、仲裁等方面的技巧和经验在国际首屈一指。规划纲要提出将香港建设成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这是香港法律界重大机遇。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傅健慈认为,在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可以有效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资源优势,高效解决大湾区发展衍生的法律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