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减证便民决策部署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各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于2019年3月8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取消事项具体包括哪些?取消后如何办理?戳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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