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 > 国内

穿越羌塘无人区被罚五千 失联50天小伙及其女友不接受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14:45 来源: 湖北日报

5月5日上午,失联50天的90后徒步爱好者冯浩,与搜救人员在青海格尔木市乌兰乌拉湖东侧50公里处相遇。在冯浩自己走出无人区后,当日下午冯浩告诉记者,谢谢大家的关心,目前他挺好,他们要在青海的派出所处理完事情,才能回拉萨。

李志森微博

5月7日凌晨,与冯浩同行的队友李志森发微博称,“林业局处罚了:5000元。15天内交齐!我接受!我也写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违法事实与依据是:2019年3月5日到2019年5月6日,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并给予5000元的处罚,2019年5月21日前将罚款交到指定银行。

处罚决定书

5月7日早上,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向记者确认,就李志森、冯浩以及冯浩女友林夕(非本名)三人非法穿越羌唐无人区一事于5月6日晚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罚款5000元。工作人员表示,在5月6日晚上10点左右做完询问笔录后,经过现县和市局讨论后决定给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他说,李志森已经接受处罚,“他现在可以离开这里返回拉萨或去其它地方了。”但是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他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而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他们二人不接受这个行政处罚,要走行政复议,今天我们会带着他们到我们县法院或检察院走行政复议。”

据了解,2017年4月5日,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发布公告称,严禁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严禁通过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前,日土县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曾向记者确认,冯浩他们此次穿越是违法行为,“我们本地有规定,禁止人员私自穿越羌塘无人区的”。

行政处罚 接受 处罚 穿越 冯浩 【纠错】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18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