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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穿越羌塘被罚5000元 涉事者接受处罚并公开致歉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08:27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今年3月,90后杭州小伙冯浩与女友林夕、徒步爱好者李志森组队进入羌塘无人区徒步穿越,十天后,冯浩独自离队后失联。5月5日,失联50多天的冯浩在乌兰乌拉湖东侧被平安找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穿越羌塘无人区的活动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而李志森、冯浩与林夕也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面临5000元的罚款。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李志森等三人已承认错误、接受处罚,并向全社会公开致歉。

涉事人

不接受行政处罚将申请行政复议

今年3月5日,90后小伙冯浩与女友林夕、徒步爱好者李志森组队进入中国四大无人区之一羌塘无人区徒步穿越。进无人区十天后,小伙抛下队友,自行离队,随后失联。

5月5日,冯浩被平安找到,他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在过冰面骑车时摔伤了,扭伤膝盖致腿不能弯曲。开始一天只能前进2公里,后来又因为没有食物,吃了一个多星期的草根、苔藓。但是,虽能平安走出无人区,冯浩与两名同伴很快便面临着当地的行政处罚。

5月7日凌晨时分,李志森发布朋友圈展示了西藏安多县森林公安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19年3月5日至5月6日,非法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5000元的处罚,限2019年5月21日前将罚款交到指定银行。

但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冯浩与林夕不接受行政处罚,将申请行政复议。冯浩认为自己是初犯,5000元的处罚有些高;林夕则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不会交罚款。对此,北青报记者询问冯浩,并未得到回复。

律师

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被依法强制执行

北青报记者就此咨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周浩表示,若行政复议的结果仍为罚款5000元,冯浩与林夕仍拒不执行,或将面临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新

穿越团队已接受处罚并公开致歉

5月7日,经说服教育,李志森已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他以团队的名义向全社会公开致歉。

当晚,冯浩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在获知行政处罚一事后,已与林夕、冯浩通电话劝导他们,他们表示5月8日上午会去交罚款。

“我知道这个事以后,就打电话给他们,说你们进自然保护区,对那里有破坏。有关部门的处罚既是对他人的警示,也是对你们的教训。社会对这件事的关注度比较高,政府的处理已经很宽容了。”冯父说。

行政处罚 处罚 林夕 冯浩 李志森 【纠错】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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