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站截图
2019年6月12日下午5时许,卧龙镇派出所接到阿坝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通过卫星电话报警称,有一行7名野外徒步爱好者组成队伍正在卧龙保护区“大雪塘”徒步穿越。当日上午发现有网名为“江城子”的同伴失踪,经过寻找后发现“江城子”已经死亡。
卧龙镇派出所立即与报案人的卫星电话进行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并随后确认了死者身份。网名为“江城子”的死者,本名为王某某,女,重庆市人。除了死者外,其他6名人员身体状况正常。
接警后,卧龙派出所向卧龙公安分局、汶川县公安局和卧龙特区、保护区管理局做了书面报告,卧龙应急办也通过《应急管理快报》向阿坝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做了报告,并着手部署现场勘查和紧急救援。2019年6月13日,汶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两名民警与卧龙公安分局两名民警一起前往高山现场进行勘察,同时组织了14名村民与公安人员一道上山,寻找和运送死者遗体。
由于事发区域地处雪山冰缘地带,沿途山高路险、泥泞湿滑、雨雪弥漫,行进极为困难,6月14日11时许,民警与救援村民到达报案地点,但是未见到6名徒步人员。12时30分左右了解到,由于缺少食物,这6名徒步人员已离开该地点,其中4人自行下山,另外两名返回案发地点。公安人员和协助运送遗体的村民随即继续寻找死者遗体和返回案发地点的徒步人员,卧龙又增加民警和医护人员接应下山的徒步人员。公安人员和协助运送遗体的村民到达案发现场,公安人员已经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死者遗体朝山下起运。
6月14日晚11时许,赶赴现场勘查的民警与返回事发现场配合调查的两名徒步人员安全返回卧龙镇。经公安机关全面调查,遇难者王某某死因为意外事故。遇难者遗体于6月16日11时左右,由当地组织的18名村民顺利运送下山,我们已协助配合家属做好了善后工作。
该事件属于违规穿越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分别给予了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支付了医疗救护费用;鉴于遇难者死亡,不予对其行政处罚,上山运送遗体及在卧龙的善后处置费用目前暂由遇难者家属全额支付。
目前,遇难者家属、6名徒步人员已离开卧龙。明天,我们将在卧龙官方网站发布此次事件的全部调查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