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黄俊华)昨日,省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十一五”期间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送审稿)》和《湖北省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草案)》,研究加快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等工作。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李鸿忠指出,我省属自然灾害多发省份,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等频繁发生。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我省进入突发公共事件多发期。加快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整体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仅是完善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李鸿忠强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在全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建设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公共项目和基础设施。要按照便于操作、有利实战的要求,分类细化、具体制订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会议认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直接关系到行政运行成本控制和政府工作效率提升。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精简机构、控制人员编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制订相应的办法来严格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十分必要。会议决定,将《湖北省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草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构审核后,由省政府发布施行。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副省长郭生练、李春明、田承忠、张岱梨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尹汉宁等参加会议。
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
湖北加快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多媒体报纸:湖北加快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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