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策 划:谢斌 记者 张真真 王威
领导批示
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很好!工商局见识早、反应快,值得肯定。
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市工商局制定的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很好,望抓好落实,并不断解决创业中的新问题。
22条新政点燃全民创业激情
对想创业的武汉百万市民来说,如今准入条件更宽了,门槛更低了,规费更少了;对企业来讲,则有了一个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环境。
昨从武汉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已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集中推出22条综合性“体贴”服务新政。“八大放宽”降低创业门槛,推行网上登记年检搭建创业平台,实行并联审批优化创业服务,分级监督管理保护创业环境。
22条新政的最大亮点,是率先推行“先发照后审批”的便利举措,避免了以往多部门审批的“怪圈”。同时,工商部门还出台了放宽投资主体、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名称登记等的一系列举措。据了解,这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现行《公司法》的细化探索,也是武汉作为城市圈改革试验区的创新举措。
一直梦想创业的项雷看到这些新规很是惊喜,他说:“我一直想开一家软件销售公司,但苦于资金压力。现在看到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都可以作为注册资本,让我看到了创业的希望。”
武汉天下置业公司副总经理张少力表示,这些规定对创业者很宽容。新创业者对市场不了解,抗风险能力较弱,多一些扶持将有助于他们发展。业内人士称,这22条新规的出台,必将掀起江城市民更大的创业热潮。
据了解,这22条措施已在武汉全面施行,并将视情况向城市圈内其他城市推广。
创业新政解读
22条新政,将给江城百万创业大军带来哪些变化?昨日,本报特邀武汉市工商局巡视员赵在俊进行了权威解读。
“先发照后审批”是最大亮点
“过去创业,尽管市场放开了,但实际投资中总会遇到一些‘玻璃墙’,让你看得见,进不去。”赵在俊举例说,民营资本要想开一家客运公司,过去工商局要求先办运输许可证,才发执照,而公安交管部门要求有营业执照才能办运输许可证。
据了解,这类审批“怪圈”多出现在一些国有垄断性行业中,已成为全民创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所幸,这些在武汉已成为历史。22条新政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先发照后审批”,让创业者先把公司办起来,再去办相关资质审批,率先解开行政审批的“死结”。
实行“先发照后审批”后,若申办公司的经营范围需前置审批的,工商部门将先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半年的临时营业执照,公司可凭此去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项目涉及安全、环保、节能审批的除外)。“但是,临时营业执照仅供筹备用,不能违规用于对外经营。”赵在俊表示,这是为了避免企业恶意逃避审批义务。
同一地点可注册多家公司
只有合租房的创业者,也可以开公司了。
“一套三房两厅,理论上都可以申办5个公司。”赵在俊称,以往申办企业,必须提交单独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往往一个地址只能注册一家企业。新政放宽了场所登记限制,允许经过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册多家企业。
此举也是为了鼓励市区内写字楼推出创业园区、创业聚集地,帮助上下游创业企业“零距离”搭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