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胡小军摄)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胡小军 通讯员 彭泠瑞)7月4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通报了黄冈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和成效。记者在会上获悉,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数据显示,自2018年1月到2019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3件611人,批准逮捕203件58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4件951人,起诉81件530人。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8条,“保护伞”线索 26条,有2条线索已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发出检察建议27份。
全力办好每起涉黑涉恶案件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一年多来,黄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以赴办好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该市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列为全省十大涉黑典型案例。
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黄冈全市检察机关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梗塞拖延。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到第一时间介入、主动引导取证,优质高效办理。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占某等6人涉黑案,时间跨度长、犯罪次数多、人员关系复杂。该院启动办案绿色通道,在两天内完成了对6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事实及证据的梳理工作。及时召开检察官会议,逐人逐事分析犯罪构成要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快审快结,依法批捕5人、不捕1人,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2条。
在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审查监督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注重甄别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深入发现黑恶犯罪线索和背后的“保护伞”线索。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时, 发现1条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全面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黄冈全市检察机关既坚持案件办理又注重社会综合治理。
该市检察机关着力营造强大舆论场,通过报刊、“两微一端”、庭审观摩等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蕲春、武穴、团风等基层院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观摩涉黑涉恶案件庭审,争取代表委员对办案工作的支持。
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领域的问题和原因,全市检察机关注重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协助党委政府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基层建设漏洞等深层次问题,有力促进了教育、矿产、社区、酒店、娱乐场所等领域问题的综合整治。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戴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过程中,针对盗采河砂引发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农地被占用等问题,及时向该市水利局发出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完善追责问责措施的检察建议,既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又促进了水利部门依法履职,加大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对辍学青少年、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进行帮教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防止黑恶势力拉拢利用特殊人员犯罪。组织基层院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和防止黑恶势力拉拢的谈心谈话,取得良好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