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胡小军 通讯员 张露 彭婉珊)7月3日至4日,浠水县人民法院陆续接到福州市公安局、黄冈市公安局和武汉铁路公安局传来的情报,法院申请挂网追逃的失信被执行人肖某明、尚某和陈某触网被控,浠水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前往换押,顺利将三名失信被执行人带回浠水并移交县拘留所。
被执行人肖某明与申请执行人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肖某明下落不明,其名下也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浠水法院借助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申请将肖某明挂网追逃。7月3日,被执行人肖某明在福州市触网,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水部派出所民警控制,浠水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换押,于次日顺利将其带回。
7月3日,被执行人商某在黄冈市某尚酒店登记入住,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控制并通知浠水法院,执行干警赶到后,商某态度强硬、抵抗执行,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商某毫不理会,浠水法院果断对商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罚款5千元作为惩戒。
4日下午,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妮在武汉火车站触网,执行干警接到武汉铁路公安局车站派出所的电话后,迅速前往执行,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调解下,陈某妮履行了法定义务,案件执行结案。
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以来,浠水法院坚持部门合力、执行联动,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对执行过程中的人、财、物查询和控制等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极大提升了执行质效,仅2018年网上成功追逃失信被执行人138人,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