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毕佳俊 南林波)摩托车主肇事,自行车当事人以为身体无大碍未报警也未留下肇事者姓名,一周后突然病危,湖北浠水警方经过23天查找,至3月17日,在浠水交警事故中队与丁司垱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处置了这起事后报警的交通事故重伤案。
2月23日下午,一男子特地从武汉赶到浠水交警事故中队报案,称几天前,其父亲袁某(男,现年71岁,农民)骑自行车被一摩托车撞倒,当时感觉身体没受伤,回到家一周内还能正常生产生活,可就在前两天突然发病,被送往医院检查时,发现颅内大量出血,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已花去了几万元医疗费。这位男子称,还不能提供肇事者的有关信息。
报案人陈述,当时其父亲袁某骑一辆自行车到浠水城区买东西回家,在丁司垱镇长形地村九组路段与一辆摩托车发生刮擦,致袁某摔倒在地。事发后,父亲弟弟袁某明也曾赶到现场与摩托车驾驶人交涉,但袁某当场表示身体无大碍,便骑自行车回家了。
接警后,一组民警在案发地点勘查现场,可现场没有任何遗留痕迹。知情人袁某明介绍:肇事男子50多岁,自称是丁司垱镇里店人,驾驶红色摩托车,但没有车牌号,拖了一蛇皮袋鲜鱼苗。通过走访,综合事故信息,初步确定案发时间和地点。另一组民警调取事发地点附近道路沿途的监控录像,但监控显示:该摩托车是一无号牌红色摩托车,驾驶人头上还戴有一顶疑似警用便帽,身着黑色外套、围有围巾,无法看清肇事人的外貌。
接下来,办案民警以一蛇皮袋鲜鱼苗为线索,在丁司垱派出所和村组干部的配合下,沿着丁司垱镇附近的丁司垱、龙潭村、徐家冲、里店村、郭家桥村等村组沿途进行查找嫌疑人或与鱼有关的线索,但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情况。
于是办案人员调取案发后的所有经过案发地点附近的摩托车相关资料,在确定摸排重点摩托车及驾驶后,将事故情况和嫌疑人及摩托车辆的图片通报给群众,警民合力以车找人,或以驾驶人找车,逐一见人、见车。旋即,案情引起5个村组的村民广泛关注,纷纷向民警提供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7日,一位自称是程姓的男子主动与办案民警联系,承认自己就是肇事者。民警找到了程某,程某交待了肇事经过。原来,程某(男,53岁,丁司垱镇人)驾驶摩托车送鱼苗回家,在行至案发地时,因车速较快,处置不当,将一骑自行车人撞倒后,以为伤者没有什么大碍,还与伤者的弟弟袁某明说明了情况就离开了现场。
目前,在丁司垱派出所的协助下,两次约驾驶人程某到交警大队与伤者家属见面,经多方协商和调解,当事人双方就袁某的医药费等后续事宜,并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