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记者田城通讯员胡艳)记者昨从阳新县民政局获悉,2018年,阳新在强化兜底保障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上持续深入,不仅提高了救助标准,还做到了“兜底救助、不落一人”。
据悉,2018年度阳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月人均500元调整为现人均6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年人均4200元调整为现年人均558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人均6600元调整为现年人均780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8倍执行。
在精准扶贫“兜底救助、不落一人”专项行动下,阳新进一步精准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在册享受城乡低保对象15102户30195人,年发放低保金1.4亿元(其中,发放重点保障金4200.7万元)。
同时,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明确了黄颡口镇、王英镇、经济开发区作为试点镇(区)。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精准扶贫政策对接上,全年累计救助城乡贫困群众疾病患者8.7万余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255.4万元。县、镇两级设立“救急难”窗口,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联合机制,全年临时救助累计8105人,发放资金1593.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