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吕鉴蕾 通讯员王虎涛)打造“宁静小区”,守护“耳畔安宁”。
7月2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红珍在发布会问答环节介绍:“我们主要是通过在前端化解矛盾、由意识带动行动的方式,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
记者了解到,作为黄石市2025年市级民生实事,“宁静小区”建设目的在于营造和谐宁静的生活环境。今年,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黄石市推进“宁静小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经街道、社区申报,相关城区评选报送,黄石市12个居住小区申报建设“宁静小区”,其中,黄石港区3个、西塞山区4个、下陆区3个、开发区·铁山区2个。
“宁静小区”打造工作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居住小区的声环境质量达标,这个是通过对居住小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考核,如居住小区居民实际入住率在60%以上、原则上不存在多户长期反复投诉居住小区内同一个噪声污染问题的现象、建有噪声投诉纠纷调解机制等;二是群众满意度,这个是通过梳理居住小区关于噪声扰民的投诉和对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来考核。
张红珍介绍,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分别执行相应噪声限值。广场舞、装修声、街边商铺喇叭声这些噪声要根据具体发生地点所属声功能区等级及具体时间而不同,一般居民居住及商业区在1、2、3类功能区内,具体标准如下:
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限制是50分贝以下,夜间噪声限制是40分贝以下;
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限制是55分贝以下,夜间噪声限制是45分贝以下;
在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限制是60分贝以下,夜间噪声限制是50分贝以下。
“我们希望通过宁静小区的建设,强化居民宁静意识,提升城市宁静氛围。这就需要大家一起行动,从我做起,共同遵守‘宁静公约’。”张红珍说,相信只要大家都有宁静意识,就可以既做宁静生活的缔造者,又做宁静生活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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