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黄石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182件次,立案139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4人,采取留置措施60人,已移送审查起诉22人。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11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61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210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211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79人次。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个、处理268人。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全市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问题732个,处理980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党员干部100人。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追责问责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30人。
深化政治巡察,市本级开展4轮巡察,县市区开展16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30件,办结60件,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谈话函询3人,批评教育17人,诫勉谈话3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