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测,受13号台风“白海豚”影响,预计10日至12日我市有一次大雨到暴雨过程,过程期间阵风7~9级,累计雨量40~80毫米,局地降雨80毫米以上,致灾风险较高。鉴于当前我市防汛形势,根据《黄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决定于8月9日18时启动黄石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及防守责任区域,切实加强风险研判和调度部署,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加强防范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风险,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雨情、水情、汛情信息共享互通,滚动监测预报,强化部门联合会商。重点做好龙港河、三溪河、高桥河等中小河流干支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水库、头顶塘堰、城乡内涝、在建工地、户外作业、养老机构等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防范降雨和大风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低洼地区等造成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避险转移,及时规范报送突发事件等防汛工作信息。
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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