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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村地区“婚骗”层出不穷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3日09:06 来源: 武穴市检察院

2018年12月,一起在鄂豫皖等地进行骗婚的21名的犯罪团伙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犯罪团伙由云南籍的“媒人”与内地“媒人”相互勾结,以给农村大龄男青年介绍结婚对象为由,纠集云南、缅甸等地的年轻女孩,骗取他人巨额彩礼。

近年来,男女比例失衡一直是困扰当今社会的一个棘手问题,随着农村大龄未婚男性越来越多,因此而引发的以“结婚”为诱饵的诈骗案件也是时有发生。婚姻诈骗让原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雪上加霜,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这些案案例大多以婚恋介绍为幌子,以社会习俗“彩礼”为名,正大光明地招摇撞骗。大部分犯罪分子都是编造假身份、假名、假身份证,更有甚者,为了逃避打击,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与被害人办理结婚证,在拿到“彩礼”后,以各种理由逃跑,不仅骗取了被害人的钱财,也给被害人的婚姻状况留下了后遗症。而受害者多为农村娶妻困难的家庭,防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不高,极易受到犯罪分子的欺骗。在农村传统思想的作用下,一旦上当受骗,有的是出于脸面不愿报案,有的是不知道及时报案,或者手中没有保存相应的证据。且涉案人员十分狡猾,互相包庇隐匿,往往在一地行骗完毕后便马上去另一偏远地区行骗或者藏匿。

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为了增加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公检法司等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农村社区网格站通过办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全媒体全方位地加强法律宣传,向农村群众普及《婚姻法》及《刑法》知识,并及时曝光骗婚的典型案例,提高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植良好文明的婚嫁风气,摒弃买卖婚姻的陋习,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拒绝买卖婚姻的婚嫁风气。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通力配合,形成对该类诈骗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结合司法办案实践尽快完善相应司法解释等立法工作。同时检察机关要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固定好相关证据,为后续的批捕和公诉打好坚定基础,同时检察机关还有加强对办案的监督,对涉案人员,坚决追捕,不让一个犯罪份子逍遥法外,还老百姓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

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基层政府要以农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攻坚战为契机,通过优惠政策引智、引财、引人,鼓励兴办乡镇企业,不断强化农业产业化力度,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真正解决农村就业难、人口少、致富难等问题,这样骗婚自然就没有市场。

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  赵兆、张豪、翟怡竹、钟瑜(供稿)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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