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柯利华、通讯员阳夫华、程田)时隔3个月,企业热盼的政府奖励决定迟迟未兑现,险成“空头支票”。1月29日从浠水县纪委监委获悉,该县通报批评3家“慢作为”单位,对2名失职失责人员诫勉处理。
去年2月,浠水县对14家税收贡献大、拉动就业多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对首次纳税过千万元的4家工业企业,每家给予100万元特殊贡献奖励。5月,浠水县纪委监委发现,受奖的18家企业没有一家领到奖金。对于未发放的原因,企业一头雾水。“办理奖励事项的3家单位都存在懒散拖拉、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浠水县纪委监委查明,该县考核办在与县财政局编审中心传递文件过程中没按正规程序传递;县财政局编审中心落实领导批示行动缓慢、审批处理奖励资金报告不及时;县经信局有关工作人员马虎大意,未弄清情况就擅自改变奖励资金用途,导致奖励难兑现。县纪委监委责令相关部门迅速整改,一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