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冈市机构改革方案,黄冈市司法局、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不再保留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机构相应改为重新组建的黄冈市司法局,办公地点已从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搬迁至黄冈市司法局。
从2019年3月6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黄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将申请材料向黄冈市司法局递交或者邮寄。依照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有关处理期限,自黄冈市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直接邮寄至黄冈市人民政府的,材料转交至黄冈市司法局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审查期间。
收件人:黄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赤壁二路北105号(黄冈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438000
电 话:8385830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快递方式邮寄的请用中国邮政EMS邮寄。
特此公告。
黄冈市司法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