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供图片)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刘领)麻城占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本月一审宣判,“黑老大”占某一审获刑16年10个月。5月15日,麻城警方表示,这是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侦办并公开判决的第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法院一审判决占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开设赌场罪等7种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占某执行有期徒刑16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3年6个月到2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8年4月,麻城警方在侦办一起案件中获知一条线索,麻城市木子店镇48岁的占某,在当地霸占工程项目,当地人都惧怕他。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占某为首,盘踞木子店镇的涉黑恶团伙浮出水面。
调查显示,占某曾在外省务工,将一种名为“掐二八”的赌博方式引进,在我省麻城、罗田及安徽省金寨县等地,疯狂开设赌场牟利,并网罗一批人员参与赌场管理、维护赌场运转。占某一伙采取暴力手段,垄断相关地区地下赌博市场,还插手工程和民间纠纷等。
麻城警方介绍,占某为成员发放工资、安排吃住、组织娱乐消费、安排做些小工程项目,偿还赌债以及支付部分结婚、治疗等费用,以此来管理成员和笼络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