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强化事前预防。建立健全企业走访调研常态化机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更有效地回应民营企业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与关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挥庭审直播作为法治公开课堂的作用,定期举办“以案为鉴”、“法官说法”专题讲座,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
二、强化事中管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委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预警及防范建议。
三、强化事后救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法律服务平等原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13-861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