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司法局围绕创优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承诺如下:1、加快完善制度保护,依法废止或调整完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的相关制度,纠正规范性文件中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指导开展证明事项再清理,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5、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部署针对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工作。
6、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开展行业法治创建活动和申报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7、搭建律师服务企业工作平台,开展法律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定期为重点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
8、拓展公证服务项目,为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为企业融资贷款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9、继续推进平台一体化建设,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10、健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处理企业内部矛盾纠纷。
11、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企业困难员工、下岗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12、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开辟企业行政复议“快速通道”,对涉及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特事特办,快审快结。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服务电话:0713-838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