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新闻 > 黄冈新闻

人大代表旁听法检两长庭审一起重大毒品案件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19:41 来源: 黄冈法院

6月24日下午,在黄冈中院第六审判法庭,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官书云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冯某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被告人闻某龙涉嫌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被告人殷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该案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在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先后在浠水县人民医院、紫禁城酒店等地,多次向翟某某(已判刑)、游某某、杨某某(已判刑)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3包)共计45.03克。2018年12月8日,经被告人冯某与上线何某(绰号“杨哥”,另案处理)联系,被告人冯某、闻某龙相约去荆州市沙市区购买毒品,交易完成后,冯某从所购毒品中拿出数克甲基苯丙胺、10余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送给闻某某。被告人殷某得知冯某购买毒品,仍按照事先约定赶至黄鄂高速禹王收费站,并为冯某查探公安机关设卡查车情况,后在禹王收费站三人一起被公安机关抓获,从车内一黑色双肩包起获疑似甲基苯丙胺4包共350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包共2237.22克,总净重5737.22克;从冯某随身携带黑色提包起获疑似甲基苯丙胺1小包1.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4颗共1.39克,总净重2.72克;从殷某身上及车内挎包中起获甲基苯丙胺4包共7.9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小袋共0.41克,总净重8.34克。2018年11月,被告人冯某委托闻某龙帮其购买枪支,经冯某同意闻某龙前往团风验枪,后以8000元的价格从吴某处购买仿“64式”手枪1支、子弹2颗,并收取冯某购枪款10000元。

庭审前,肖笛院长仔细翻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拟定庭审提纲,并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就相关程序性问题及部分犯罪事实、量刑情节、非法证据排除等达成一致意见,为开庭做好充足准备工作。庭审中,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以“三项规程”为指引,严格把控庭审流程、娴熟驾驭庭审、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发表意见,对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的内容予以简化,并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效确保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质证认证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体现出了合议庭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本案经庭审查明事实后,将综合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罗刚带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法代表,法检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及被告人近亲属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吕鉴蕾】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