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6月24日,被告人冯某等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官书云依法出庭支持公诉,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笛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案情回放
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冯某多次向翟某某、游某某、杨某某等人贩卖毒品。
2018年冯某多次向闻某某、殷某二人贩卖毒品,且委托闻某某代为购买枪支并持有。
2018年12月,冯某邀约闻某某开车送其前往荆州市沙市区购买毒品,并让殷某提前到黄鄂高速禹王收费站为其顺利返回黄州探路、踩点。
审查起诉阶段,官书云仔细审阅案卷,反复研判案情,逐一审核证据材料,认真制作讯问提纲,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依法告知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针对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官书云列出了60多条的证据补强意见,及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正、补强,夯实证据链条。
庭审过程中,官书云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按照证据种类出示了相关证据,对庭审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答辩,指控犯罪有力,辩论有理有据。最后,官书云还结合案件情况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
“一日涉毒、终身难离。6月26日,我们即将迎来第32个国际禁毒日,在毒品这个全球性顽疾面前,必须时刻保持对毒品危害性的清醒认识。在禁毒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重拳出击、敢于’破冰‘,堵截毒源毒瘤,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树立共同的防范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只有让’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才能真正打赢这场禁毒的人民战争。”
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检察官逻辑缜密,对犯罪事实的指控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树立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