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楼盘已有很多人住进去了
陈女士准备装修,才知房子已有人买了
购房合同
■东楚晚报记者 高喜明 文/摄
家住黄石市胡家湾的陈女士,以1165元/平方米的价格,在大冶市还地桥镇三六中央城楼盘购买了一套119.28平方米的房子。当她兴冲冲准备装修时,一名男子找上门来,称房子早已卖给他了。
和陈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她的表妹以及表妹湾子里一位弟弟。
6月27日,东楚晚报记者陪同陈女士来到她当初签购房合同的售楼部。工作人员称,一期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是另外一家公司。
13.9万买套房子
陈女士娘家在还地桥镇,她出嫁后和丈夫孩子都住在胡家湾。陈女士在还地桥做生意,每天都要往返还地桥和胡家湾,坐车非常麻烦。
几年前,湖北三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置业)在还地桥街上开发了一个名叫三六中央城的楼盘。陈女士的妹妹买了一套,已入住两三年。
2018年10月5日,陈女士的表妹邬女士也在三六中央城购买了一套房子。彼时,三六中央城已开发了三期。邬女士购买的一期房子,位于8号楼2单元顶楼7楼。房子119.28平方米,每平米1165元,总价13.9万元。邬女士同湾的弟弟皮先生,在她对门也买了一套。
想到来回奔波的辛苦,陈女士也想在还地桥买套房,有个落脚的地方,就不用每天来回两边跑了。
“我当时以为楼顶的房子不好卖,才会这么便宜。”陈女士说,当年10月底,她看过房子后很满意,买下了7号楼2单元顶楼7楼的一套房子。房子结构和表妹的一模一样,总价也是13.9万元。
10月5日,邬女士夫妇签合同时,和三六置业约定,首付10.9万元,余款等办理两证时一次性付清。他们交钱后,三六置业给了他们一张收据,并当场给了他们房屋钥匙。
陈女士和三六置业签的合同,内容也一样,只不过首付款为10万元,付款后也只有一张收据。她曾讨要发票,对方称没有证,开不了发票。
三六置业和陈女士、邬女士签合同的,都是一名叫魏某的女子。
一房两卖
邬女士的孩子在镇上上学,她想早点把房子装修好。2018年年底,房子装修到一半时,一名男子过来阻止他们施工。
男子称,该房子是他的。他向邬女士出示了一份合同,合同的签约日期是2018年8月份,比邬女士家早了2个月。该男子又出示了一份合同,对门皮先生的房子,他也买了。
陈女士一拿到房子钥匙,就将大门换了。今年3月份,她准备装修时,那名男子又过来了,称房子是他的。
陈女士说,她当时一下就懵了。
6月27日、28日,东楚晚报记者连续拨打该男子电话,均无人接听。
报警、咨询律师后,陈女士、邬女士和皮先生3家人准备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他们和那名男子约定,暂停装修,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双方均不改变争议房屋现状。
没有施工许可和房屋预售手续
东楚晚报记者看到,陈女士和邬女士所称的购房合同是“三六中央城住宅认购协议书”。
协议书第二条约定:“在签订本认购协议书时,乙方(购买者)应向甲方(三六置业)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十万元(邬女士家为十万九千元)。上述认购定金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直接充抵该商品房购房款。”
协议书最后一条约定,余款待办理两证时一次性交清。陈女士说,当时魏某称房子还有两个证没办下来,不过具体是哪两个证,对方没有明说。
邬女士说,当时交款是,他们是从银行转账到了魏某的个人账户。陈女士出示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她的钱转给了一名叫朱某的个人账户。
发现一房两卖后,邬女士曾跟魏某联系过一次,要求她处理,此后魏某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6月27日,东楚晚报记者陪陈女士来到当初签协议的售楼部,该售楼部已经看不到任何宣传三六中央城楼盘的痕迹。
陈女士说明来意后,办公室一名女子称:“你们不能找我们了,我们是二期的。”该女子称,一期的老板戴某已经被抓了,现在他们是另外一个开发商。
不一会,一名男子带人进来盖章。他称,一期房子的问题,他们也不知道找谁,楼盘二期和一期不是一个开发商。随后,他以要谈工作为名,请陈女士出去。
6月28日,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因为三六置业上了信用中国的黑名单,该局未给三六中央城办施工许可和房屋预售手续。
还地桥镇政府一工作人员称,当地的房价早突破了2000元/平方米,有的地方甚至要3000多元/平方米。“1100多元/平方米,明显低于市场价。”
开发商涉十余起民间借贷纠纷
东楚晚报记者检索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发现,涉及三六置业法人戴某的记录一共有13条,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12条、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1条。检索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涉及三六置业以及戴某的文书共7条,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5条、债权债务纠纷1条、执行裁定书1条。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介绍,如果开发商为一已之利故意一房两卖,则违反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其行为应当为法律所否定。一房两卖,既是违法行为,也是违约行为。我国法律禁止一房两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一房两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叶桢表示,陈女士等人可以起诉开发商,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请求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过,他提醒,如果涉案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则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