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兵、通讯员夏国梁)7月10日,黄冈市司法局局长柳雪晴证实,该市在全省率先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今后黄冈市区的社区(村)将仅开具12项证明,主要涉及人社、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
2018年底,黄冈市在全省市州中第一个提出创建“无证明城市”,并首批取消了168项证明材料。这次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是创建工作的第二阶段,主要解决社区(村)开具证明事项过多、过滥和不规范问题。据介绍,“无证明城市”不是指绝对没有证明事项,而是不要群众“跑断腿”开证明。
据黄冈市司法局对黄州区和武穴市64个社区(村)调查,截至上月,群众、企业到各社区(村)请求出具或盖章的证明材料多达356项,大部分是不合理、不合法和无法核实的,其中超出职权范围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和循环证明还大量存在。
为此,黄冈市经过充分调研,并借鉴义乌、成都、柳州、西安、重庆等地已经公布的保留清单,制订了我省首个社区(村)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保留的12项证明事项为:经营场所证明、居民经济困难证明、婚育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收养当事人情况证明、居民正常死亡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失地农民相关证明、农村分户证明、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从事中医实践活动证明和政审类证明。
市政府同时规定,群众在外地办事需要出具不在本清单之内的证明事项,社区(村)应当根据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酌情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