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通讯员赵飞)近日,黄冈市政府原则同意《黄冈市巴水流域水生态保护奖惩补偿实施方案(试行)》、《黄冈市巴水流域水生态保护考核奖惩补偿评分办法(试行)》,标志着该市重点河湖库水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工作进入新阶段。
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黄冈市成立了巴水流域水生态保护补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和评分标准。黄冈市生态环境部门正筹建水环境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考核提供精准依据。
依据方案,黄冈市每年拟筹集资金2100万元用于巴水流域生态补偿,其中市政府每年列支300万元,麻城市、罗田县政府每年列支300万元,团风县、浠水县、黄州区每年各列支400万元。
此前,白莲河水库、白潭湖已进行了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其中白莲河水库已纳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范围,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已落实白莲河水库生态奖补资金700万元。
黄冈市级重点河湖库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将激励各县(市、区)加快流域水环境治理,促进全市水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