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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16:44 来源: 罗田纪委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天堂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贵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6年至2019年,李贵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20000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李贵民于2013年7月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板李某礼金2000元,于2019年4月收受凤山镇严家畈村村民严某礼金5000元。此外,李贵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李贵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罗田县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冯小秋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8年12月13日晚,冯小秋在县城某餐馆操办生日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5000元。冯小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九资河镇马岔河村村委会主任江自元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30日,江自元在家中为儿子操办“升学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735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江自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崎镇泗泊河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8年,泗泊河村公款报销吃喝、送礼和购买香烟费用共计121604元。对上述问题,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建存,村委会副主任蔡火平、村财经委员蔡爱平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蔡建存、蔡火平、蔡爱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蔡建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蔡火平、蔡爱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凤山镇上石源河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凤山镇上石源河村将收取的蔬菜大棚工程保证金32016元不入账,用于处理村级招待费用。对此,上石源河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晓光,村委会副主任胡艳华负有直接责任。王晓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上述5起典型案例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发生,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防止反弹回潮的形势仍然严峻,正风肃纪必须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懈怠。

中秋、国庆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穷追猛打的同时,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中共罗田县纪委

【责任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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